林晓是市法院的一名翻译。她翻译的不是外语,而是一种方言:青溪话。青溪是南方的一个小县,离城里有四百多公里。那里的老人大多只会说青溪话,听不懂普通话。所以,凡是有青溪的老人要上法庭,法院都会请林晓去。她在青溪长大,十八岁才离开家乡,来城里上大学。在她以前,法院的青溪话翻译是吴先生。吴先生翻译了二十多年,前一年突然说自己老了,不做了。那年秋天,林晓接到了一个上诉的案子。原告叫胡明,被告叫陈永。十年前,两个人在青溪一起开了一家茶叶公司,一人一半。前一年春天,胡明到法院起诉了陈永。他说,陈永从公司的保险柜里拿走了二十万元,一句话也没有告诉他。按照他们签的合同,谁私自拿了公司的钱,谁就要离开公司。他在公司的那一半,也要归另一个人。陈永说,这笔钱不是拿的,是借的。那年他父亲病得很重,要做手术,他就向胡明借了二十万元。他说,钱是在青溪一家茶馆里当面给的,他还写了一张借条。可是借条在胡明手里,胡明说从来没有这张借条。那天在茶馆里,只有一个人看见了当时的情况。她就是茶馆的老板,方婆婆。方婆婆八十岁了,一辈子没有离开过青溪,只会说青溪话。她的茶馆开了五十多年,青溪的老人都去她那儿喝茶。第一次开庭的时候,是吴先生给她翻译的。那一次,法院判陈永输了。陈永要把二十万元还清,还要离开公司。他不服,上诉了。他说,这是他第一次打官司,他没有想到说真话的人会输。周法官把案卷交给林晓的时候说:“下个月开庭,方婆婆还要来作证。”“你先看看她上次说了什么。”那天晚上,林晓在办公室里一页一页地看案卷。方婆婆的证词只有两页,是吴先生当时翻译的。上面写着:“那天,胡明和陈永下午来我的茶馆喝茶。”“胡明拿出一个袋子,里面是二十万元。”“陈永把钱拿走了。”“胡明又给他倒了一杯茶,说:‘快回去吧,你父亲等着呢。’”林晓看到这里,停了下来。一个人拿走了你的二十万元,你还会给他倒茶吗?你还会让他快回去看父亲吗?她又往下看。吴先生的翻译都很清楚,句子也很通顺。只有这一句,读起来有一点儿奇怪。林晓想起了吴先生。她刚来法院的那一年,吴先生教过她很多东西。他常说:“翻译不是把意思说出来就行了,还要对每一个字负责。”这样的人,会翻译错吗?她看了看时间,已经十点了。她把案卷放进包里,决定第二天去听一听那次开庭的录音。